记者12日从市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了解到,在日前由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公示的510项2008年福建名牌产品中,石狮有13项产品上榜,获得福建名牌产品。
据了解,根据《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》,企业自愿申请,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社会团体、中介机构等专家,按照市场、质量、效益和发展等四个方面对申报产品进行综合评价,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认定福建省510项产品为2008年福建名牌产品。石狮上榜的13项产品,涉及纺织、面料、服装(童装)、运动休闲服、糖果、食品、休闲裤、茄克、防火门防盗安全门、休闲皮鞋、电子、五金饰品等。
近年来,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名牌战略工程,结合实际出台措施引导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品牌,增强企业主积极性和主动性;工商、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,提高企业主创名牌意识;部分企业不断加大投入,走品牌战略发展之路,提高品牌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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